□通讯员 李伟刚
本报惠民讯 前不久,惠民县的翟女士外出到南方旅游,在一处景点发现一家水果市场特别引人注目,于是走进市场“巡查”起来,看到一摊位上摆放着的果脯产品很惹人喜爱。翟女士没有细看就买了三包果脯。等回到家拿出来准备给女儿品尝时才发现这三包果脯没有自己的“身份证”,翟女士担心食用后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不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就来到消协咨询如何维权。
惠民县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翟女士介绍到,从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看,翟女士的投诉管理一般属于所在地管理。就是说,当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服务遭遇到权益侵害时,消费者应向商家或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服务单位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消费者一般不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自己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而只能向商家、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因此,翟女士的投诉,只能到该果脯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提醒消费者,当您外出选购果脯时首先要看外包装上标注的详细信息,看其产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电话等是否标注齐全,看果脯的形状、大小、长短、厚薄是否基本一致,有无皱缩残损、破裂和其他表面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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