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晓剑
本报惠民讯 一个以购买摩托车为借口,以试骑为手段,将摩托车骗走后低价出手的犯罪嫌疑人,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诈骗摩托车3辆,涉案价值12000余元。12月22日,惠民县公安局对诈骗犯李某依法执行逮捕。
12月11日12时许,惠民县李庄镇马某来到惠民县公安局报案:今年4月至6月期间,一名自称家住淄角街、名叫李某的青年男子,多次来到其在李庄镇经营的摩托车专卖店,以购买二手摩托车为借口,以试骑为手段,先后骗走摩托车三辆,价值12000余元。接警后,惠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派出所民警展开侦查,加强巡查,力争将其抓获。12月12日中午前后,民警在淄角街一饭店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后狡辩自己的罪行,拒不认罪。办案民警在加大讯问力度的同时,积极展开侦查,获取有力确凿证据,确保案件顺利提捕、起诉,依法惩治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李某自今年4月至6月,多次跑到李庄镇马某经营的摩托车经营部,以从摩托车修理部购买摩托车试骑为手段,将摩托车骗走后另寻买主低价出手,共诈骗摩托车3台,涉案价值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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