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伟刚
本报惠民讯 汽车档位拨叉刚换了不到两个月,行驶里程还不到3000公里,原症状竟又“旧病复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9月底,惠民县的李先生自驾车到外地办事,当走到一处十字路口准备换挡减速时,感觉档位很难操作,好不容易挂上了低档又掉档了,幸亏此时路口附近没有行人,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点心有余悸。于是就来到附近的汽车修理部进行“挂号会诊”,经诊断是汽车档位拨叉磨损严重,导致齿轮挂不到位,出现了掉档和挂档不灵敏症状,修理人员建议更换一款新式拨叉配件,当看到李先生有些犹豫,就主动出示厂家进货发票同时承诺该店的配件都是正规厂家直销,质量绝对没问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就同意了维修人员在汽车滑动齿轮的环槽上换上一款“新拨叉”,车子很快修好上路了。可是,又过了几天,李先生驾车行驶在220国道线上时,车辆在换挡中又“旧病复发”,幸亏车速较慢,没有行人,才未酿成事故。李先生起初认为是上次的维修技术不过关所致,于是来到知名度较高的修理部进行维修,经监测发现上次更换的“拨叉”是旧件,该配件本身就已经磨损老化,找到症状的李先生很是恼火,一气之下投诉到了消协。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李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9条规定:修理加工业经营者应当在修理、加工前告知消费者所需要的零部件、材料性能、期限、费用等真实情况,不得擅自更换或者故意损毁零部件,不得虚列修理、加工项目;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销售商同意对李先生赔礼道歉并为其更换一件同型号、同品牌的新式拨叉,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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