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伟刚
本报惠民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消费观念也在逐渐转变,反季购物似乎成了一种消费流行。不过,在反季商品购物过程中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不断增多,并逐步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家住惠民县城的赵女士今年夏季在某商家买了一件秋季的服装,价格很便宜,前几天拿出来准备穿时却发现已不是当前流行的款式了。于是,她拿出发票去找商家退还,商家却以已经过了“三包期”为由拒绝退还。
据了解,当前不少销售商在“充分利用”反季销售的时间差。原因在于消费者购买后自然不会马上投入使用,只能是等到更适合的季节,这一等,就超出了商家“三包”的有效期限。其次是利用消费者期待“反季降价”的心理,定出较高的价格,再打着“反季销售”的旗号把价格降下来,这样消费者就未必能得到实惠。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由于反季商品通常以“打折反季商品不退不换”为借口,不提供信誉卡、发票等购物凭证,使消费者不但无法获得相应的售后服务,而且即使出了质量问题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反季商品具有打折幅度大、广告宣传强劲等促销诱惑的手段,并且以服装、鞋帽为主,这些商品“三包”期较短,等到穿着、使用时发现质量问题,已过了“三包”期,很难维权。提醒消费者,当您有意购买此类商品时,在保留好发票或购物凭证的同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避免占不到便宜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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