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肇事逃逸后“撞”上警车!
□本报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宣燕军 郭勇
本报讯 日前,惠民县男子洪某饮酒后驾车上路将人撞伤后逃逸,慌不择路“撞”上警车,被当场抓住。经检测,洪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325.4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9月13日14时52分,惠民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惠民县城环城南路人民法院以东100米处有一辆黑色轿车将一骑自行车的妇女撞伤,黑色轿车当场向西逃逸。接警后,民警一路赶赴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寻找目击证人,了解案件线索;另一路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进行追捕。
据目击者介绍,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现代轿车,但仅仅确定车牌号码尾数为8。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调取相关的车辆信息,但是惠民县尾数为8的黑色现代轿车有几十辆,民警准备对这些车辆进行逐一排查。
就在民警拿着所有相关车辆信息准备逐一核查时,一辆车牌为鲁MH**8的黑色轿车在警车旁急驰而过。民警将其拦停接受检查。
车门打开后,车内散发出浓烈酒味,驾车男子更是满嘴酒气,神情紧张。当民警准备将男子带回进一步询问时,发现车辆有刮擦痕迹,民警立即联想到刚刚发生的肇事逃逸案,经将轿车与自行车的接触部位进行比对,发现痕迹完全吻合,民警确认该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目前,洪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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