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7月14日
地点:惠民县人民法院
雇员受伤,雇主担责,也许在情理上有些苛刻,但法律的公正严明是不容置疑的。
保姆在干活的时候受伤了,虽然不是雇主的过错,但在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中雇主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近日,惠民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姆起诉雇主的赔偿案件,雇主当庭支付1.5万元给保姆。
今年50多岁的丁某在胡某家当保姆,负责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家务活。2010年6月的一天,丁某按雇主胡某的安排在擦窗户时不慎从窗台上摔下来,后被雇主胡某及时送到医院急救,经医院检查,丁某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前期治疗已花去医药费3000多元,但还没有完全治愈。
雇主胡某在事后给丁某拿出了3000多元的医药费,在此之后却再也不肯出其他费用了。胡某认为,丁某受伤是她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其本人并没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后丁某将胡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法官耐心细致地向雇主方释法明理,指出胡女士与丁某之间形成了雇佣法律关系,虽然雇主对保姆摔伤的事实不能预见,也无过错,但无过错并不等于不需要承担责任,雇主有责任为保姆支付医药费,还应赔偿其他人身损害的损失。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雇主胡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义务,经协商达成了一致的赔偿协议。
新闻推荐
□李绍编 刘宝德 早年间在惠民县城有个生财的门路,那就是熬硝。硝是一种化工用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硝石,白色晶体,成分是硝酸钾,可制作火药,也称“...
惠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惠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