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刘洋报道)博兴一男子姚某在两年前因实习期内酒驾,其驾驶证被注销,近日,在交警专项行动时,该姚某又被查到酒后驾驶机动车,博兴交警依法对该驾驶员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11月9日晚,博兴交警一中队在老乔博路设点查纠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2点10分左右,一辆黑色大众轿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查,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姚某存在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检测,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0.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后经登陆公安网查询:驾驶员姚某在2017年12月22日因在实习期内酒后驾车被查获,驾驶证被暂扣后一直未参加相关考试恢复驾驶资格,目前驾照处于注销状态,此次姚某被交警查获,属于无证且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12日,博兴交警大队依法报县公安局审批,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拘留并处罚款的合并处罚。
博兴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远离酒驾重点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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