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11月6日,笔者从滨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悉,根据滨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从2019年11月起,滨州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0%。这是滨州市连续13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市直、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211元调整为1384元,增加173元。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北海经济开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85元调整为1240元,增加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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