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报道)日前,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与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马踏湖(麻大湖)湿地专项公益保护合作协议》。
该协议的签署,是博兴、桓台两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责,服务保障湖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力举措,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正式搭建起公益诉讼合作平台。
马踏湖(麻大湖)位于博兴县与桓台县交界处,在桓台境内部分称为“马踏湖”,在博兴境内称为“麻大湖”,属于国家湿地保护区,风景秀美,物产丰富,是两地宝贵的自然资源。
两地检察机关签署的《合作协议》内容紧密结合湖区的生态特点和环境现状,积极回应群众对保护湖区生态的热切期盼。协议要求合作双方在湖区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定期联席会议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为保护湿地自然资源群策群力,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司法氛围,为推动桓台和博兴两地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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