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伟)从1月1日起,北海市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两险”)合并实施工作。“两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员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缓解了部分育龄妇女的后顾之忧。
据悉,市医疗保障局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地实际,聚焦民生关切。“两险”合并将秉承“四统一、两确保”的总体方针推进合并实施,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实行统一征收管理。按照用人单位参加“两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在2018年-2020年阶段性降低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期间,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调整为9.4%(其中用人单位为7.4%,个人为2%),统一了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率,企业费率比原来降低了0.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率仍为9%,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统一基金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提高共济能力。取消生育保险基金收入科目,在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科目增加生育保险支出子科目。
保持待遇不变。“两险”合并后,保持原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同时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扩大了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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