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娴)记者近日从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海城区高德街道和驿马街道29名被征地农民从去年11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头两个月的养老金已陆续打入他们的账户。据悉,这29人是《北海市市辖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施行后,海城区首批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的被征地农民。
据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海城区在全力配合全市加快推进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征迁工作的同时,加大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民生普惠政策的工作力度,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8月起,海城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北海市市辖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以下简称《衔接办法》)的经办工作。
《衔接办法》充分考虑照顾被征地农民的诉求和困难,明确各级财政另行安排资金,按照参保人不同年龄段、不同的缴费档次或缴费比例,配套资金到参保人个人账户,进而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年缴费或按规定一次性补足15年时,男年满50周岁(含)、女年满45周岁(含)按其本人缴费档次的75%给予缴费补助;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按其本人缴费档次的50%给予缴费补助。
为让这一惠民新政策尽快落到实处,海城区各级各部门采取走村入户面对面的方式,深入宣传讲解相关政策,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算清经济账本,给群众吃下“定心丸”。经过不懈努力,海城区广大被征地农民踊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全区已受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材料1558份,联合税务部门办理征收保险费7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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