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海讯《北海市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近日施行。政府投资项目、电子信息产业项目、高端服务业项目、进入各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投资项目被列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这四类项目在14个事项方面的审批时限将进一步缩短。
据了解,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审批事项有14项,包括一般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备案、人防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办法》指出,项目达到承诺的开工条件后,审批部门根据业主单位的申请,与业主单位签订《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明确告知承诺审批期限。其中,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按程序请示市政府同意,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按权限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赋码备案实现网上申报,即日办结;建设单位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缩短至3个工作日。其余审批事项均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缩短80%。
(黄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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