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北海市全面扎实推进。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来说,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健康之福、为人民群众解疾病之苦。
急民所急,想民所想,解民所盼,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敢担当、勇创新,推动出台了《北海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既保障了村医的岗位待遇,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等难题。
“一转二包”落实保障
北海共有337个行政村,建成政府办村卫生室338所,在岗村医680名。然而,村医老龄化、人员不足、服务能力弱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发展,不但影响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开展,还导致许多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远。
今年10月1日,《北海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10月29日上午,北海市为首批30名乡村医生颁发聘用证书。
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实施办法(试行)》围绕管理模式、身份转变、福利待遇等乡村医生热切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大胆创新,实施了“乡聘村用”管理模式,对乡村医生实行“一转二包”政策。“一转”即转变乡村医生的身份,乡村医生的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职工,增强了乡村医生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二包”即包工资、包保障。乡村医生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按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平均约1400元/人/月。绩效工资是乡村医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保一般诊疗费制度等得到的财政补助,据测算,实行“乡聘村用”后,乡村医生的年收入提升至约6.7万元,比以前半医半农的时候提高了约0.5万元。“包保障”即率先在全国为乡村医生落实了“六险”。财政投入资金为乡村医生购买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彻底改变乡村医生没有养老保险等保障措施的状况。经测算,北海市、县(区)财政每年至少投入约1700万元,用于解决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发放、养老待遇和医疗责任险。
“作为广大农民健康的‘守门人’,村医队伍的稳定、业务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的全面落实,最终受惠的是广大农民。”市卫健委副主任潘雪辉说,目前,北海市各县区已招聘村医110名。
村民享受周到服务
“在以前,村医的能力有限,很多病看不了,村卫生室的医生不够,我们生病了还得到大医院看,非常不方便。我们廉州镇的还近一些,白沙镇、山口镇的村民要上一趟医院要走很远的路。”廉西村村民陈姐说。
面对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等问题,(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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