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娟向我局申请确认位于北海市沈四村十四巷6号,用地面积67.6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地籍调查并初步审核,该宗地四至:东自墙至巷子,南自墙至苏日兰屋,西自墙至水沟,北自墙至沈英屋(详见宗地图)。该宗地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报请市人民政府确认使用权并办理首次登记。如对该宗用地的权属和面积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无异议,将按有关程序依法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068776
2019年10月15日
新闻推荐
本报北海讯近日,北海市铁山港公安分局通过缜密工作,成功规劝公安部督捕逃犯陈某杰投案自首。2003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杰参...
北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海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