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敏)12月17日上午,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自治区提出了城乡居民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为此,北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也相应作出了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即增加26元。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在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每人每月加发5元老年基础养老金。北海市已于11月15日之前按新标准发放16.5万余人城乡居民养老金,并对2018年1月以来提高产生的差额部分共3658.16万元补发到位,人均每月增发26元。
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300元、(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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