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北海银都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大都锦城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大都锦城项目位于上海路以西、长沙路以东、银滩大道以北,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根据2018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拟调整方案。此次调整的内容为:1.大都锦城一区6#、8#、9#、10#楼的消防楼梯每层增加独立风井,每栋屋顶加设设备用房;7#楼在屋顶加设设备用房;调整后6#、7#、8#、9#、10#楼计容面积增加471.9平方米;为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将10#楼由原31层调整为30层,即取消31层及30层北面方向两户D、E户型,调整后减少计容面积约584.13平方米,合计减少计容面积112.23平方米。2.大都锦城二区15#、16#、17#、20#楼的消防楼梯每层增加独立风井,每栋屋顶加设设备用房;18#、19#、21#楼每栋屋顶加设设备用房;19#楼西侧沿街商业进深原为7.4米,现局部商铺进深减少2.4米,即局部商铺进深调整为5米;调整后增加计容面积493平方米;为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将16#楼由原32层调整为30层,调整后减少计容面积约593平方米,合计减少计容面积100平方米。项目调整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详细内容请登录北海市规划局网站(网址:http:www.bhghj.gov.cn)查询。公告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4日,公告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需参加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北海市规划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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