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伟通讯员陈健吴国成)日前,海城区检察院、银海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就案件审判发表检察监督意见。这是两区检察院根据市检察院通知部署,按照“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开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成效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检察长走上办案一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也是检察长履职尽责的重要体现。通过这一方式,检察长可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罪名定性、法律适用、争议焦点、关键证据、案件处分、社会效果等方面作出阐述,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有利于法检双方互相学习和构建法检两院良性、积极的关系,达到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两区检察院还将加强与同级法院的沟通,不断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积极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用好这一法律监督“利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闻推荐
本报讯11月14日至15日,海城区教育教学研究室举办了海城区小学数学中、低年段课例研修暨主题研训活动。本次研修活动由“课...
北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海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