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晓宁通讯员梁新伟)“感谢党,谢谢北海两级法院!”11月15日上午,铁山港区法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向困难申请执行人陈某、杨某发放司法救助金时,两人一改以往愁容,露出久违的微笑,真切感受到了来自法院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
2016年7月27日,被告李某燃烧玉米秸秆的飞火引燃陈某夫妇共同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一审判决李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70708.5元。立案执行后,法院对李某住宅及人身进行搜查,除搜获现金350元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陈某夫妇平日以废品收购为生,突如其来的一场火灾,致使夫妇二人经济来源几乎断绝,家庭一度陷入困境。在上有耄耋老人需要照顾,下有3名子女面临失学危险,杨某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的情况下,陈某在清理废品收购站火灾残留物时又不慎摔伤,处境雪上加霜。
针对陈某夫妇家庭经济压力巨大这一情形,执行干警多次向领导汇报案情,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该案执行进展,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最终决定以联动救助方式推动并促使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自愿配合执行。同时,经与申请执行人约谈告知调查结果,并作了大量的解释说明后,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李某愿意以分次履行的方式,在三年内支付8万元。申请执行人表示认可,并同意息诉罢访。
在北海市委政法委、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铁山港区委政法委的多方共同努力下,司法救助金第一时间发到了申请执行人陈某夫妇手中。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当日在两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当事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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