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北海市康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海蜀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项目规划指标调整的有关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北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暂行规定(修订稿)》的规定,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该项目位于上海路以西、西南大道以北,用地面积19168.3平方米(其中占压道路面积4253.87平方米),未出具过规划设计条件,土地证载明土地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现状为空地。该用地所在区域对应已批准的控规中用地性质为办公、商业、居住用地,容积率≤6.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2016年项目业主向我局申请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2016年9月5日我局对其用地性质调整专题论证报告举行专家论证会,论证结论为基本可行。
以上调整内容公告期限为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14日,详细内容请登陆北海市规划局网站(网址:http://www.bhghj.gov.cn)查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北海市规划局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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