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军、彭文科、何媚媚、汪春香:
根据广西南宁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转让方)与北海越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广西南宁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已将与你们各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书》项下对你们享有的借款债权转让给北海越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通知债务人田军(身份证号码:532726********183X)、彭文科(身份证号码:432901********2010)、何媚媚(身份证号码:450502********0460)、汪春香(身份证号码:360203********3029)自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北海越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南宁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北海越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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