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高温坚守”,更应做好“高温关怀”,保障劳动者包括高温津贴、工作时间、防暑降温在内的“高温权利”,以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这份公共担当。
当前,正值夏季炎热高温时节。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生产一线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北海市总工会和一县三区总工会积极开展“送清凉”慰问活动,助力“创城”。
尽管酷热难耐,可总有一群可亲可敬的劳动者为了保交通畅通、保万家平安、保城市运转,要继续顶着烈日,奔跑在路上,奋战在一线,他们“战高温,斗酷暑”的敬业精神令人钦佩。
“坚守高温”是一种奉献精神,我们固然需要赞美这个劳动者群体,但更应该给予“高温关怀”。所以,每个市民对坚守岗位者的尊重,还应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尽力为他们“减负”。譬如,少扔一些垃圾,就可以减少环卫工的工作量;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就能让交警指挥得更轻松惬意。
高温天的劳动保障,不只是一份关怀,更是一条底线。这起码对应着两个方面:一是,对劳动救护而言,恐怕不能再鼓吹“战天斗地”了,况且不是每一个行业都需要“坚守高温”,该歇歇的还是要歇歇,“理性避暑”更能体现一种人文关爱。二是,对一些特殊岗位的高温保护急不可待,不仅要主动关注和关心这些坚守工作岗位者,而且应竭力创造凉爽舒适的工作环境。是否将劳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是否为高温工作人群添置防暑降温设备,这些都能反映出一个单位的人文理念,也考量着管理者的远见卓识。
如何维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是一个老生常识的公共议题。高温难以调控,但权益不能蒸发。应看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应得福利撑起了法律“遮阳伞”,但这些充满人性化的利好措施,在工作中又有多少得到了落实?高温权利既不是一笔“糊涂账”,也不能成为一种施舍。
我们到底该如何做好对劳动者的“高温关怀”呢?这既需要企事业单位人文关怀的责任回归,也得靠法律法规的严苛执行。一方面,要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督查、工会组织审查、行业自律严查等途径,使落实法律规定成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种常态。譬如,可健全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联动机制,将不落实高温津贴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在贷款、税收等方面予以体现;另一方面,广大职工也不能做“沉默的羔羊”,要学法知法懂法,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据理力争、依法维权,绝不能让“高温权利”成为“空头支票”。
一言以蔽之,感动“高温坚守”,更应做好“高温关怀”,保障劳动者包括高温津贴、工作时间、防暑降温在内的“高温权利”,以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这份公共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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