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桂政发〔2016〕30号)精神,保护地方特色产品,全力推进“北海沙虫”(29类,即北海干沙虫)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打造北海本土品牌,助推北海市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等规定,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北海沙虫”(英文:“BeihaiSipunculusnudus”)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案(LOGO)。具体方案如下:
一、设计要求
作品要具有鲜明的海洋品牌特征意义,力求反映“北海沙虫”的绿色、生态、健康、无污染特色,展现北海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风貌和人文精神,有强烈的“北海特色”韵味和视觉冲击力。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二、权属约定
应征作品必须是专门为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出现其他任何侵权行为,如因上述侵权行为而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应征单位或应征个人自行负责。
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权、使用权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未经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本活动由北海日报社收集作品,并与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初选出来的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最终评选结果将于7月初在相关媒体公布。
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奖六名,每名奖励设计费1000元。最终被确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案的作品,另外奖励5000元。
四、征集时间与联系方式
投稿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只接受电子版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投稿,同时应提供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onggc@mp.beihai.gov.cn咨询电话:0779—3035866
五、评选办法
1.收集作品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2.北海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北海沙虫”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设计评选投票程序,市民对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每个ID限制投一票,投票时间5天。按票数由高到低筛选且通过检索没有商标侵权的作品依次取前10名作品作为候选作品。
3.评审委员会对获得前10名的候选作品进行二次打分。按照网络投票数得分占比50%+专家评委打分占比50%的评分依据,由高到低评出前6名作品作为入围奖。最后由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入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案的作品。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七、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
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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