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示如下:
北海市艺术设计学院位于新世纪大道以南、长沙路以西,用地面积178034.41平方米。该项目原方案已于2015年11月审批通过,并已部分建成使用。现业主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包括:1.原规划的教工公寓和专家公寓用地调整为预留待建建筑;2.原规划位于用地西侧的4栋11层留学生宿舍调整为1栋6层学生宿舍和1栋18层留学生宿舍;3.原位于篮球场西侧的第二食堂调整为5层教学楼;4.取消了原位于用地中部的礼堂、健身房和专家楼;5.原规划的学术交流中心调整为预留待建建筑;6.在校园中部规划建设一条贯穿南北的道路。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35606.88㎡(含预留用地拟建建筑面积),容积率为1.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项目调整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详细内容请登陆北海市规划局网站(网址:http:www.bhghj.gov.cn)查询。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23日,项目用地业主和用地周边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北海市规划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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