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安机关2017年接报涉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警情301起,其中涉及肇事肇祸苗头警情22起,与2016年相比下降14%和68%,与2015年相比下降了27%和85%。这组持续下降的数据是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自2015年被列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城市以来,北海市上下一盘棋,不断在建机制、抓服务、重实效、促创新上下功夫,力破基础差、底子薄困境,开创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新局面。截至2018年3月31日,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率4.46‰、患者管理率76.53%,规范管理率76.53%,服药率(治疗率)53.57%。
健全管理机制 形成联防联控合力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北海市把试点工作纳入全市“四定”重点工作,建立综治、卫计“双牵头”机制,形成部门协作机制,明确综治、人社、卫生计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职责,完善项目工作通报、信息资源共享、追踪问责、信息管理等工作制度,确定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辖区负责制,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体系。
同时,建立“医院牵手下县区”精神疾病管理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综治部门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带头落实挂牌督办、黃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建立综治、公安、卫生和乡村社区应急反应制度,形成合力将肇事肇祸遏止在萌芽状态;建立考评制度,把试点工作列为对各县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日常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相结合,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整合优势资源 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目前,北海市公立、民营并举,建立健全了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服务平台的市、县、乡三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在各类医疗救治救助政策整合上,在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立“一站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服务平台,让精神障碍参保患者出院时医疗费用和医疗救治救助实现一个窗口即时结报。同时,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残联补助、民政医疗救助等依次保障,2017年,北海市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合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低于10%,2018年至今,自付比例已低于5%,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着力推进院内康复和社区康复并举,在精神病专科医院组建康复科,建立多功能服务团队,开展院内康复工作;在残疾人康复机构增加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内容;引进社会组织参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家庭”三位一体的康复模式,目前全市挂牌成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19家,覆盖率63%,超额实现了国家试点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覆盖率30%目标。(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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