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需收回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龙潭村民委员会的部分集体土地0.4公顷(6亩)作为110千伏冯家江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北政布〔2015〕41号)文件精神和北海市2017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要求,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墓地的,建设项目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需要迁移的坟墓向社会公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应当在开工前30日内通知死者亲属限期迁移,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无主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处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请有坟墓在此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亲属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村委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坟墓标识签号,到银海区政府2号楼325室(银海区民政局)办理坟墓迁移相关手续。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于无主坟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联系人:刘少忠 郭冠修 联系电话:13878953577 138789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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