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晓宁 通讯员 家林清)3月28日,农民工赵某专程从南宁赶到北海,将一面绣着“检察监督为人民 民行精英显英姿”的锦旗送到北海市检察院,感谢该院提出抗诉,为其及工友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80余万元。
据悉,2011年,赵某因给付工程款问题将发包方起诉至法院,该案后经上诉、发回重审、再次上诉、终审等环节,其判付所欠工程款项仍少于应付款项。随后,赵某向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遂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对此作出改判。
目前,赵某已和建筑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建筑公司承诺将尽快履行再审生效判决,支付余下的80余万元工程款。赵某说,自己在建筑行业承包工程已有多年,为讨要工程欠款尝尽了苦头,所幸这次有了检察院的强力监督做后盾,施工队及23名农民工才得以讨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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