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文静实习生黄译锐)日前,记者从南方电网广西北海供电局了解到,为减轻第三档现行居民阶梯电价用户负担,今年起将对“一户一表”居民电力用户按自愿参与原则实行居民用电促销政策。
据了解,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用户须符合以下条件:2017年12月31日前已用电的用户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结清欠费、一次性预付电费2479.35元(年用电量4500千瓦时按现行阶梯电价一、二、三档对应的电费),并签订相关协议;或2018年1月1日起新报装用电的用户须在结清欠费、2018年用电后4个月内(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一次性预付电费2479.35元,并签订相关协议。其中,用户本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500千瓦时的部分,每千瓦时优惠0.2元,即执行电价为0.6283元/千瓦时。签订相关协议后,供电部门对2018年度已发生的电量电费进行清算,今年预付电费结余部分,自动结转抵扣下一年该用户同一电表户的预付电费,不足部分电费按正常流程及时缴纳。
促销政策如何惠民呢?北海供电局有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数。
客户李女士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用电的客户,2018年2月10日在结清欠费并预存2479.35元电费后,申请办理了“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促销活动。假设李女士2018年抄见电量为7000千瓦时,如果不参与促销活动,李女士2018年应缴纳电费是4550.10元,但参与促销活动后,李女士2018年应缴纳电费则为4050.10元,参与促销活动后李女士足足节省了500元。
供电部门提示:有意愿参与此项优惠政策的居民2018年4月30日前可以持户主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到供电服务营业厅办理。活动详情可访问中国南方电网统一服务平台(http://95598.gx.csg.cn)的北海供电局资讯活动页面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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