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北海泉宇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书香水韵”项目二期方案调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已经受理。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规划要求。现公示如下:
“书香水韵”项目位于浙江路与南珠大道交汇处,用地面积64492.91平方米,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设计条件指标为容积率小于3.5,建筑密度小于22%,绿地率大于30%。2017年8月项目方案经我局审批,项目方案容积率为3.48,建筑密度为18.5%,绿地率为38.3%。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目前项目一期正在建设,二期尚未建设。现建设单位申请二期项目方案调整,具体为:1.项目户型整体进行优化调整;2.7#、8#楼平面布局调整,层数由原批准的33层、28层统一调整为26层;9#楼平面布局调整,层数由原批准的28层调整为31层;17#、18#楼平面布局调整,层数由原批准的11层调整为15层,布局及层数调整后项目间距及日照等满足规划要求。方案调整后项目沿街建筑外立面与原批准方案一致,容积率为3.49,建筑密度为18.5%,绿地率为35.9%,各项指标符合设计条件要求。
我局现对“书香水韵”二期项目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详见北海市规划局网站,域名:http://www.bhghj.gov.cn),公示期限为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6日,在“书香水韵”项目用地内及用地周边置有物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申请事项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示。
北海市规划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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