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志军韩丹)“李市长带领法制办、国土部门的相关领导出庭,让我看到了市政府对本案的态度和对法律的尊重。”12月6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海南某公司诉北海市人民政府不履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定职责一案庭审结束后,原告对市长李延强出庭应诉表示肯定。
当天上午,市中院第二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坐满了来旁听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和县区群众以及媒体记者。“市长出庭应诉,和大家一起面对法庭纪律和司法权威,亲历法庭举证、质证、辩论过程,直面司法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也满足了‘民告官,能见官\’的渴望。”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韩洁萍感慨地说。
“今天,市长李延强出庭应诉,这不仅是北海首例,也是新法实施后广西地级市市长出庭的首例。”韩洁萍向记者介绍,“九年前,北海市副市长出庭应诉,在广西开了先河。今天,市长李延强出庭应诉,又开广西先河。这不仅体现了市政府做实做强依法行政,服务北海稳定与发展的信心与决心,也有力推动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地开花。”
记者了解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由一项成功举措转化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北海市自2012年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来,副市长李克纯、蔡晶等都曾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市长李延强今天出庭应诉,对北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起了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将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市人大代表吴小琳高兴地说。
“今天市长参与案件的庭审活动,是市领导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推动北海市法治建设的体现;是政府领导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法律意识体现;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好榜样,将大大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广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也是市政协委员的李春贵对市长出庭应诉表示欣喜,“旁听庭审,我了解到今天的案件是一起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案,历时20多年,市长本人还能出庭应诉,这是市政府和市领导敢于面对历史、敢于解决问题的担当精神的体现,这对提高北海市法制建设和推动北海市政府法治建设都大有帮助。”
市法制办副主任周丽琼说,“市法制办作为政府的法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政府的相关法律事务,今后会进一步统筹、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各部门法治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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