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闻 合浦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北海市 > 北海新闻 > 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年北海市本级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部分条件的通知

来源:北海日报 2017-11-04 11:03   https://www.yybnet.net/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配置效率,实现精准保障,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作用,根据北海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本级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部分条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市农民工)的人均年收入标准

本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和在本市区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市农民工)的人均年收入原要求低于29412元,即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2016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12元。现调整为: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2016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12元的一点五倍,即本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和在本市区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市农民工)人均年收入低于44118元。

二、降低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要求

原要求申请人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含1年)。现调整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市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的,大中专毕业生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无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个人单独申请的,需提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含1年)的证明。

三、降低单身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年龄方面要求

原规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单身人员可视作一户申请家庭,现调整为:年龄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可独立申请。

2017年11月3日

新闻推荐

办“创建”培训班

为获得自治区“巾帼文明岗”的单位授牌。梁晓宁摄本报讯(记者梁晓宁)为提高“巾帼文明岗”创建水平,引导广大女性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

北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海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年北海市本级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部分条件的通知)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