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杨菲菲)9月21日上午,银海区人民法院在下村市场巡回审理一起使用高压水枪捕捞沙虫案件。被告人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1年6个月,这是银海法院巡回审理的第一起高压水枪捕捞沙虫案,也是北海市第四例因使用高压水枪捕捞沙虫而获刑的案件。
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6月19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唐某来到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湿地公园往南海滩处,用高压水枪冲开泥沙捕捞水产品方格星虫(俗称“沙虫”),至当日3时许被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作案的高压水枪及捕捞的3.10千克方格星虫和螺被收缴。
经认定,被告人李某使用高压水枪捕捞方格星虫的方法属于禁用的捕捞方法,其捕捞的范围和时间属于南海禁渔区范围和南海伏季休渔期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记者在审判现场看到,巡回审判受到了下村及周边群众的极大关注,群众心理也因此受到了极大震撼,了解到使用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的严重后果。银海区人民法院邓副院长表示,之所以将首次巡回审判的地点定在下村,是把庭审会开到群众身边,能让群众更直观的感受到法律对于使用高压水枪捕捞沙虫的人是决不姑息的,从而更好的起到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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