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 曾锐 摄本报讯(记者方晓淦通讯员曾锐)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在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统一行动中,依法查处2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8月12日晚8时许,高支九大队在G7121柳北高速合浦往北海方向K337KM处开展统一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警在对车牌号为桂EB****的小轿车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检测结果显示为6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对该检测结果没有异议,承认自己因同村好友从外地回家,两人一时高兴就多喝了几杯,之后刘某抱着“晚上高速不查车”的侥幸心理,搭着朋友驾车到北海玩,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
晚上9时许,民警又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驾驶员叶某的吹气检测结果为27mg/100ml。据叶某交代,当天下午3时许,他在公馆镇喝了一瓶啤酒后便休息了,晚上他想到北海的朋友处拿东西,自认为喝酒不多,又已经过了6个小时,应该已经散酒了,便驾车上高速,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酒驾。
民警依法对刘某和叶某处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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