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伟通讯员姚丹萍实习生廖晏)为筹毒资连续犯案,在案情败露后,抛家弃子外逃七年多。近日,合浦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该起抢劫案,被告人徐某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徐某兵与“毒友”徐某锰、徐某毒瘾发作,经商量,3人窜到合浦县白沙镇某路段,持木棍拦截驾驶摩托车经过的被害人罗某,采取胁迫手段抢走被害人罗某人民币120元。其后,3人又使用相同手段再次作案4起。在5起案件中,3人共抢得人民币1500余元及其他财物,被告人徐某兵将所分得的赃款全用来购买吸食毒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徐某兵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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