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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十六期)

来源:北海日报 2018-07-02 11:06   https://www.yybnet.net/

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七批)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金海湾附近的村民使用木桩将海域围起来,全年都在该海域进行撒网捕鱼养鱼,并使用高压水枪打沙虫。”(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230048)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金海湾全称为“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位于北海市区东南方约15公里处,整个景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由红树林观光带、金滩和主园区三部分构成,景区附近是海域。2018年6月25日,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城市管理)综合大队对金海湾附近海域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

1.反映村民使用木桩围海捕鱼的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金海湾附近沿海滩涂存在木桩围海捕鱼情况(俗称“渔箔”)。渔箔捕鱼原是渔民传统的捕鱼方式,但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此捕鱼方式已被我国明令禁止,目前这些渔箔是当地村民,或外来村民在该区域私自违法搭建的。北海市银滩度假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自4月份开始,对管辖区域内的渔箔进行摸底排查,现已基本查清私自搭建渔箔人员的姓名及渔箔数量,银滩东区大冠沙周边海域现有渔箔80个。

2.高压水枪打沙虫的情况部分属实。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沙虫行为,自今年6月初开始,北海市对大冠沙附近海域使用高压水枪打沙虫行为实施连续不间断打击,通过连续20多天的行动,目前,高压水枪打沙虫现象逐渐减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高压水枪打沙虫的情况。

目前,北海市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已制定非法占海用海集中整治方案,根据整治方案,将于7月份集中拆除违法渔箔。同时继续保持连续、高压打击非法捕捞态势,加强海上及沙滩巡查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督促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按照非法占海用海集中整治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依法拆除海上构筑物。

2.督促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海上及沙滩巡查力度,严防非法捕捞沙虫问题复发,确保打击成果得到巩固,保护好海洋生态资源。

二、关于“合浦县常乐镇石城村委水磨边队村民反映常乐石食厂(屠宰场)每天凌晨两三点杀猪的血水直排到村里的小河,散发异味,污染井水。村里没有接通自来水,所以该污染对村民饮水影响大。”(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30008)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所反映的“常乐石食厂”名称为合浦县食品公司常乐购销站。该举报件与第十五批编号D450000201806210017反映问题一致。合浦县食品公司常乐购销站成立于1989年9月10日,经营面积约6亩。经营范围:生猪屠宰(按有效许可证经营)、猪牛羊,蛋,三鸟。该厂为生猪屠宰场,厂内猪栏若干、生猪屠宰设备一套,检查现场无作业行为(夜间作业)。该购销站没有环评审批手续。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查,合浦县食品公司常乐购销站是生猪屠宰场,主要设有屠宰间和生猪待宰栏。屠宰间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屠宰噪声和气味对四周居民有一定影响。该屠宰场每天屠宰生猪约40头,每天屠宰间废水和待宰栏冲洗废水产生量合计约20吨。屠宰间废水进入约15立方米的化粪池后外排到厂区外的水沟,待宰栏冲洗废水直接外排到厂区外的居民生活污水排水沟。现场察看,屠宰间废水外排口废水呈淡红色,厂区内有臭味。检查时现场无作业行为(夜间作业),待宰栏内存栏生猪约50头。屠宰场内设有焚烧炉,主要焚烧病死猪,焚烧炉距离居民区较近。检查时,该购销站正在施工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其中一处是屠宰间废水处理设施,另一处是待宰栏冲洗废水处理设施。据询问购销站负责人,废水处理设施预计五天内可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购销站屠宰间废水和待宰栏冲洗废水的监测结果,该购销站废水外排口、待宰栏冲洗废水的氨氮、化学需氧量及总大肠菌群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经调查,石城村委白云埌村至今没有接通自来水,走访附近几户居民,没发现井水有异味及水样有异色的现象。井水的水质是否达到居民生活饮用水标准、是否受污染,需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实地采样鉴定。

合浦县调查组现场对该购销站提出要求:一是抓紧做好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必须如期投入使用;二是引进更加先进设备降低屠宰生猪产生的噪音,防止造成噪声扰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责成合浦县政府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合浦县食品公司常乐购销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督促合浦县政府协调解决合浦县食品公司常乐购销站附近住户的自来水安装使用问题。

三、关于“反映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产酒精,排放的酸臭味严重扰民,方圆10公里都有闻到。每年9月至次年3月,酸臭味随北风吹到市区。八年了多次投诉,未能处理。”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30035)

(一)基本情况

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广西合浦工业园区,2007年12月22日建成投产,主要以木薯干片为原料生产酒精,设计规模年产20万吨,副产品二氧化碳1.5万吨,年生产饲料6万吨,该公司环保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完善。该公司气味污染源主要是饲料生产烘干废气和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饲料烘干车间配套建设两台热风炉,采用旋风+水膜两级除尘处理,但没有配套除臭设施。2018年5月,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投资600多万元对废水处理站和饲料烘干车间热风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于2018年5月24日向县环境保护局报告备案,并在厂界立牌进行了公示,改造工作预计于2018年7月底完成。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1.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有异味气体排放情况属实。检查时,该公司饲料生产烘干车间处于停产状态。该车间已于2018年6月5日停止生产,现正在采取措施对热风炉废气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增加除臭设施。调查组在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旁的厂界附近可闻到臭味。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正在对污水处理站的除臭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需要拆除和更换原有的设备,导致暂时有臭气排放。另外,该公司由于对污水站废气设施进行改造,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暂存到事故应急池,因此产生异味。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未超标。

2.群众反映“方圆10公里都有闻到”以及“每年9月至次年3月,酸臭味随北风吹到市区。八年了多次投诉,未能处理”的情况不属实。经实地调查,该公司产生的恶臭气味在距离该公司厂界下风向约300米便逐渐减弱。2017年5月,该公司由于热风炉烘干滚筒干造机出现故障,导致恶臭气体超标排放问题被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和为期一个月的限产整改。

现场处理情况:一是责令企业采取应急措施对产生臭味气体的事故应急池进行覆盖,及时将废水抽到污水处理站处理;二是要求企业加快饲料烘干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进度,争取尽快投入使用;三是饲料烘干车间在废气处理设施未完成升级改造前不得投入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合浦县政府加强对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及监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该公司加快饲料烘干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进度,争取尽快投入使用,确保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四、关于“反映位于廉州南路一巷生活区旁边的绿化在2006年建设合浦华兴步行街破坏(建设方:广西王氏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答应建设完成后将恢复附近的绿化,至今没有兑现承诺。该步行街空调安装不规范和乱搭建露天厨房使得附近环境脏乱差,产生噪音污染等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30045)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件与第四批编号D450000201806100028投诉的问题一致。北海市此前已安排工作组前往调查处理,针对该举报件,北海市再次组织合浦县政府赴现场调查处理。

合浦县华兴步行街是综合性商业街,南面为两侧规划绿化带的18米街道;北面为没有规划绿化的6米街道,是廉州南路一巷居民出行的通道。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群众反映的“位于廉州南路一巷生活区旁边的绿化在2006年建设合浦华兴步行街破坏(建设方:广西王氏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答应建设完成后将恢复附近的绿化,至今没有兑现承诺。”问题情况不属实。根据合浦县原建设局与合浦县华兴步行街业主广西王氏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约定,项目位于县城城东水道(平田桥至车路塘桥),总建筑面积为13551平方米,北侧为6米街道没有规划绿化,南侧为18米街道,该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目前,该步行街南面18米街道已按规划实施,并种植绿化带。廉州南路一巷是该巷居民出行的主要通道,属小街小巷,规划道路宽6米,除去阳台1.2米,还有4.8米,根据《建筑防火规范》第七大点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车道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所以无法规划种植绿化。

2.群众反映“该步行街空调安装不规范和乱搭建露天厨房使得附近环境脏乱差,产生噪音污染等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的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华兴步行街的空调均安装在商铺外面,现场检查空调均正常运转,运转过程中产生轻微响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没有明显的噪声产生。针对该步行街乱搭乱建的问题,合浦县城管部门已于2018年6月11日清理拆除完毕,拆除水泥案板5块、堆放物1车,现已不存在乱搭乱建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合浦县政府督促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继续跟踪检查华兴步行街,若再发现乱搭乱建行为,依法清理拆除。同时督促商铺业主落实环保措施,减少营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五、关于“反映对第五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公司非法抽海砂,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当地政府处理情况不满,提出以下异议:1、当地政府借开展港池和避风地疏浚航道为名暗中支持新港公司非法抽海砂销售;2、向督察组通报中提到的新港公司在沙田港一期工程建设中,抽砂疏浚航道及吹填陆域,由于处置不当,致使部分流砂压覆影响了周边土地89.25亩、其中水田6.88亩,事实是水田被淹、农田被毁与新港公司非法建设洗砂厂有关,故意将洗砂废水排入农田,毁坏的面积不止89.25亩;3、向督察组的通报中提到新港公司进行清污和修建排洪设施,但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扰,与事实不符;4、北海市环保局2016年4月13日作出不按环评报道规定向沙田港非法排污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与新港公司破坏农田无关。”(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30048)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第二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080152及D450000201806080101的问题属于同类问题。6月25日上午,合浦县海洋局会同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合浦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局以及沙田镇政府等部门,组织沙田镇对达村委会、沙田镇上新村委会和新港公司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当地政府借开展港池和避风地疏浚航道为名暗中支持新港公司非法抽海砂销售”的问题不属实。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指出新港公司违法进行了大规模抽砂填海及海砂销售后,合浦县落实了整改措施,印发了《关于印发合浦县沙田港码头动态巡查制度的通知》,安排县海洋、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对沙田港附近陆域重点区域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防止破坏红树林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2016年11月19日,县海洋局和国土资源局已对新港公司发出停工通知。自2016年11月县海洋局对沙田港在建项目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至2017年12月上旬,未发现新港公司开展非法采砂活动。此外,自治区、市、县等相关部门领导也多次到沙田港码头进行督察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17年11月22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批准同意该公司北海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和合浦县沙田一级渔港扩建工程项目复工,该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开始复工。港口建设作为一个综合运输枢纽,由水域设施和陆域设施等部分组成,其中水域设施包括转头水域、制动水域、过驳水转水作业和停泊的锚地水域以及港池、码头前沿水域等。抽取海砂是该疏浚项目工程施工中的一个环节,不属于非法抽砂。

在新港公司申请复工后,合浦县高度重视,于2017年12月26日发文《关于协助开展沙田新港码头用海监管的函》(合政函〔2017〕616号)向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请求派员并安排执法船艇协助我县开展新港公司用海监管。2018年1月9日,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复函同意安排8名海监执法人员以及海监1126执法艇会同合浦县开展联合监管。除此之外,为了确保该公司按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通知要求,在允许的范围内疏浚,不得违法销售海砂,合浦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浦县沙田新港码头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41号),划分三个等级的巡查区域,合浦县海洋、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实行动态巡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监管过程中未发现新港公司海砂对外销售。

综上所述,合浦县已对新港公司涉及环保整改事项作出了一系列的履职尽责措施,群众反映的“当地政府暗中支持新港公司非法抽海沙销售”不属实。

2.群众反映“向督察组通报中提到的新港公司在沙田港一期工程建设中,抽砂疏浚航道及吹填陆域,由于处置不当,致使部分流砂压覆影响了周边土地89.25亩、其中水田6.88亩,事实是水田被淹、农田被毁与新港公司非法建设洗砂厂有关,故意将洗砂废水排入农田,毁坏的面积不止89.25亩”和“向督察组的通报中提到新港公司进行清污和修建排洪设施,但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扰,与事实不符”问题的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确实有土地被流砂压覆的情况,对土地有影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新港公司疏浚航道及吹填陆域处置不当,没有设置防护设施,致使流砂压覆土地;二是雨水冲刷导致流砂压覆土地。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是新港公司故意所为。

关于群众反映的“毁坏的面积不止89.25亩”事项,经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农业局、物价局和受浸地群众代表四方实地测量核实,海水淹浸农作物面积为89.25亩。经合浦县价格认证中心对受灾农作物损失作出产量估算,价值为47208.00元。新港公司对2012年和2013年度水浸地农作物按年度进行赔偿后,对于此后的年度赔偿事宜,由于受浸地群众没能与新港公司达成一致意见,至今无法落实。对新港公司码头建设疏浚物压覆土地问题,合浦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清理整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也依法向新港公司下达了责令停工和整改通知书。新港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从广东省湛江市请来水上勾机进行清污和修建排洪设施,但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挠,清理工作受阻,经县、镇工作组反复做思想工作仍无效果。2017年6月30日,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合浦县治理沙田港新港码头一期工程建设疏浚物污染土壤及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新港公司也按要求制定了《沙田港新港码头治污工程规划明细表》。2017年10月,为了彻底解决水浸地问题,合浦县国土资源部门就新港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进行重新划界并进行打桩,计划就受浸土地进行复原,但由于群众以恢复受浸地原始海堤为由,拒绝配合合浦县国土部门划界打桩。沙田镇政府也多次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但仍无法达成统一意见,至今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12月29日,合浦县国土局制定了《合浦县沙田港新港码头一期工程清污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合浦县政府计划组织强制对压占土地疏浚物进行清理,但最后由于群众反映强烈并进行阻止,清理工作至今无法进行。

群众阻止整改工作开展,主要原因是认为新港公司码头仓储物流用地(土地于1993年审批,不涉及清理范围的89.25亩土地),占用了属于他们的部分土地,要求新港公司恢复原貌归还他们并赔偿他们多年来的损失,才同意对89.25亩土地进行清理。对此,合浦县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新港公司也表态同意对群众提出权属主张的土地进行补偿,但部分群众仍然坚持新港公司归还土地。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群众也无法提供相关权属依据,问题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3.群众反映“北海市环保局2016年4月13日作出不按环评规定向沙田港非法排污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与新港公司破坏农田无关”的问题属实。

2016年4月13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对新港公司作出的“责令该公司北海港沙田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停止建设,并处1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事项是针对北海港沙田港区码头建设存在的“未批先建”行为的,与破坏农田无必然联系。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督促合浦县继续组织新港公司与村民群众双方进行协商,着力化解矛盾,尽快完成整治工作,并继续加强对新港公司的监管。由合浦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及沙田镇政府继续做好新港公司的土地修复补偿工作。

六、关于“1、作为合浦后备饮用水源的洪潮江水库(星岛湖旅游度假区)近年来有多人在此从事养殖业。养殖使用的饲料及产生的粪便排入水中,污染水质,威胁合浦后备饮用水源安全。2、北海市合浦县大量耕地保护区、水稻高产区等土地被村民圈占非法建房的问题。”(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30063)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作为合浦后备饮用水源的洪潮江水库(星岛湖旅游度假区)近年来有多人在此从事养殖业。养殖使用的饲料及产生的粪便排入水中,污染水质,威胁合浦后备饮用水源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1.基本情况。洪潮江水库属大(Ⅱ)型水库,库区横跨北海、钦州两市三县(区)6个乡镇,库汊岛屿1026个,集雨面积400平方公里,总库容7.14亿立方米,有效库容5.47亿立方米。洪潮江水库兼具北海市区、合浦县城饮用水后备水源功能,洪潮江水库水质现为地表水Ⅲ类水。据初步调查,目前洪潮江水库水面有42处养鸭户,属于散养户,仅搭简易棚投料,没有固定栏舍,排放鸭粪对水库环境有一定影响。

2.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该举报情况属实。工作组在对星岛湖镇木实木和长岭嘴水口库汊两处养鸭点核查时,发现此两处养殖点周边有异味,附近水体富氧化。经调查,目前星岛湖镇辖区内有肉鸭养殖户23户,共有养殖点26处,养殖有肉鸭约8万羽,这些养殖户均系水库周边星岛湖镇辖区采木村委土瓜、山猪田、东江、杨屋等村小组村民。近年来,合浦县坚持深入对洪潮江水库周边群众进行水资源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的水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目前,洪潮江水库星岛湖镇辖区围叉养鸭由原来每年40多户养鸭30多万羽减少到只有23户养鸭8万多羽,在库区搞养殖的村民大幅减少。但村民认为他们是水库移民,土地少,无生活来源,必须依靠水库以养殖为生,限于合浦县现有政策,未有有效举措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导致仍存在部分村民在水库从事养殖业。

2018年6月9日以来,星岛湖镇组织养殖户签订25份《承诺书》,承诺本批肉鸭出栏后即停止养殖,养殖时间不超过2018年9月13日;乌家镇拆除24条塘坝,签订承诺书9户;石湾镇拆除4户养鸭设施。

此外,现场检查发现有6处新的网箱养殖点,分别为杨梅麓水域、黄花梨养殖基地、园田垌水口、两头塘附近水域、鸡骨草种植点和青禾尾水域,由于是近期才投放养殖,网箱上没有人员值守,目前正在继续核查。

3.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由合浦县政府继续组织对养殖点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最后时限,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承诺,在期限前停止养殖。发现有超过承诺期继续放养鸭苗和清理整治后继续反弹的养殖污染行为,坚决制止和强行清拆。对暂未拆除清理的养殖户,要求每日收集饲喂时所剩的饲料和畜禽粪便,对网箱养殖禁止投料,防止其污染水体。二是督促合浦县政府继续核实在现场检查发现的6处新水产养殖网箱,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组织强制清理。三是督促合浦县加强洪潮江水库水质监测工作,动态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控制污染企业进入库区。四是由合浦县政府组织开展养殖户转产转业的技术培训和就业咨询服务。

(二)“2.北海市合浦县大量耕地保护区、水稻高产区等土地被村民圈占非法建房。”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1.基本情况。群众所反映的占用农业生产用地违章建房问题,这是一个全区性乃至全国性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合浦县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人口增长,群众占用农业生产用地违章建房现象比较突出,未批先建、少批多占、非法转让、一户多宅等情况时有发生。2017年,合浦县共发现并立案查处群众侵占农业用地建房共341宗,面积152.37亩,其中耕地面积112.5亩,在这341宗里面符合“一户一宅”的310宗,面积128.43亩,其中耕地面积99.4亩。

2.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由于合浦县农村规划相对滞后,并且合浦县还是个农业大县,人多地少,很大部分村、自然村无建设用地规划,很难报批,所以群众一旦建房就很容易占用生产用地。因群众物质生活及住房需求逐年提高,群众建房日益增多。有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有些群众存在侥幸心理,违法占用生产用地建房时有发生。2017年,合浦县共依法立案查处群众侵占农业用地建房341宗,2018年以来,发现并有效制止占用农业用地建房违法行为10多起,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多份。

3.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村规划,引导村民充分利用旧宅居地重新建房,防止“空心村”现象造成土地浪费而良田被非法占用建房现象的继续发生。引导农民建房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二是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抓好群众占用农业生产用地违章建房案件的办理,震慑违法者,重拳整治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乱象。三是加强巡查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制和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占用农业用地建房违法行为,压缩违建空间。

七、关于“反映汽车拆解和汽车维护行业排放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废尾气净化催化器、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等)被随意倒卖、非法倾倒及处置去向不明的问题。北海三剑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海城区北路湾东路),国内乘用车驻北海各地4S店等汽车拆解厂和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及4S店,均存在污染土壤、水质、空气等环境污染问题,请引起重视,加强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40007)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此举报件与第十批编号X450000201806160028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一致。北海市于2018年6月19日对北海三剑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市区范围内北海弘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海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海鑫广达博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汽车销售4S店进行了抽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北海三剑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海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海鑫广达博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针对此次投诉,

北海市再次组织海城区及银海区政府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6月24日收到编号X450000201806240007举报件后,北海市工作组再次督促北海三剑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海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海鑫广达博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加快整改速度。经现场核查,北海三剑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6月26日安装好玻璃隔断墙,建立了调漆密闭间,已完成整改。北海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在联系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协商协议签订事宜,北海鑫广达博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在与南宁市安明油脂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关于群众举报的国内乘用车驻北海4S店的问题,从目前排查情况来看,暂未发现存在随意非法倾倒等污染土壤、水质、空气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营中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和过滤吸收棉等危险废物,各汽车修理厂均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协调县区政府及市直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市范围国内乘用车驻北海4S店等汽车维护店开展大排查,加强对全市汽车维修项目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做好环境污染防范工作。

八、关于“海城区贵州路屋仔村住宅小区内开设各种饭店、餐饮夜宵店,多达47间,晚上油烟雾满天,抽风机及猜码声不绝于耳,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160012)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屋仔村住宅小区建于1993年,现有住户约2350户7000人。目前,屋仔村有饭店、餐饮夜宵店共41家。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

6月25日晚上,海城区政府组织区安监环保、食药监、城管执法、工商、公安和辖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前往屋仔村的41家饭店、餐饮夜宵店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当晚各饭店、餐饮夜宵店没有发现“猜码”情形,有2家没有营业,在39家正常经营的店中有37家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接排放,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海城区执法人员于当晚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37家经营户于7月2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督促海城区政府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包括该片区在内的辖区饭店、夜宵餐饮店经营摊点的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市容干净整洁,营造一个安静、舒适、优美的城市环境。

九、关于“反映北海市8家洗涤厂存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且受到相应的处罚后仍继续偷排生产。这八家洗涤厂名称分别为美瑞(鑫进)洗涤厂、鸿洁洗涤厂、鑫玉洗涤厂(现已关闭,与华星源洗涤厂合并)、华星源洗涤厂、圣林后勤洗涤厂、壹加壹洗涤厂、闽洁洗涤厂(现已关闭,与北海工业园一家洗涤厂合并)、三德(康亮洁)洗涤厂、光恒洗涤厂,这8家洗涤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问题主要有:1、生产废水超标排放或直接排入周边河流,无防渗漏的坑塘;2、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木柴),锅炉废气低空排放;3、无相关环评手续;4、烫平机辊筒等设备无备案及使用许可证;5、无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土地使用文件;6、有关部门对洗涤厂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查封或被处罚后,仍存在偷排生产的现象(截至6月6日晚上)。政府应关停取缔不具备条件办理环评手续的洗涤厂,注重处罚决定的后期监管及落实,具备生产条件的洗涤厂要完善其环评手续、相关污染处理措施以及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使用。”(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160016)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目前北海市市区内(不含铁山港区、合浦县)共有9家洗涤厂,分别为北海市康亮洁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亮洁洗涤)、北海鸿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洁洗涤)、北海鑫进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进洗涤)、北海鑫玉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玉洗涤)、北海市闽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洁洗涤)、北海华星源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源洗涤)、北海市壹加壹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加壹洗涤)、北海市圣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林后勤)、北海光恒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恒公司)。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举报洗涤厂生产废水超标排放或直接排入周边河流及无防渗漏坑塘的情况部分属实。经查,9家洗涤厂的废水处理方式分别为:光恒公司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壹加壹洗涤、鸿洁洗涤、鑫进洗涤、康亮洁洗涤将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鑫玉洗涤通过自然沟渠排入鲤鱼地水库;华星源洗涤、圣林后勤将生产废水排入鱼塘;闽洁洗涤经简单处理后将生产废水排入七星江。根据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8年3月28日、29日对9家洗涤企业外排生产废水进行监测的结果,鸿洁洗涤、圣林后勤、鑫玉洗涤3家企业的外排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康亮洁洗涤、鑫进洗涤、壹加壹洗涤、闽洁洗涤、光恒公司、华星源洗涤6家企业排放废水的部分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和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2.举报洗涤厂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木柴),锅炉废气低空排放的情况部分属实。经查,除康亮洁洗涤的锅炉使用生物质为燃料外,其余8家洗涤厂均采用木柴做燃料。

3.举报未办理环评审批问题属实。经查,除光恒公司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外,其余8家均未办理环评手续。根据有关政策,目前不宜对8家未有环评手续的洗涤厂按“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统一要求辖区环保部门督促洗涤企业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目前,有相关土地使用文件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洗涤厂正在完善环保手续当中。

4.举报洗涤厂被责令停产后仍偷偷生产的情况不属实。北海市在今年3月至5月期间,先后对华星源洗涤、圣林后勤2家洗涤厂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治;对康亮洁洗涤、闽洁洗涤、鑫玉洗涤、壹加壹洗涤4家洗涤厂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烧高污染燃料(木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直排废气的行为依法查封其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6月23日至25日,北海市相关部门多次对以上6家洗涤厂进行突击检查,均未发现有生产迹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责成海城区、银海区政府及市环保局加强对北海市洗涤行业的监管,依照法定程序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与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巡查力度,杜绝企业未完成整改即复产的现象发生。

十、关于“反映北海大道陈文村北28号的北海市吉利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动物疾病和生理机能的药,且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粉尘中含有相当高的化学成分直接危害周边居民,周边不少居民染上了疾病。车间机器产生的噪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未安装治污设施,经常露天焚烧,污染空气十分严重。该厂拥有黑势力背景强大。多次向市环保局等部门反映,也用北海新闻揭发,投诉都被打压,处理无果。希望督察组把兽药厂关闭。”(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160029)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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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打击偷捕行为2018-06-29 09:44
评论:(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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