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刚满14岁、懵懵懂懂沉迷“网聊”交友的少女,第一次与男网友约会就被强奸。日前,经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犯罪嫌疑人蔡某被合浦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夜晚发案3月15日0时28分,一名哭哭啼啼的女孩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合浦县公安局风门岭派出所报案。女孩“丽丽”(化名)向值班民警哭诉,约摸在两个多小时前,她在廉州镇东安路行走时,被一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挟持上车,男子将车开到城郊的偏僻荒坡草地将其强奸……
女孩的母亲告诉民警,她是浦北县安石镇人,与丈夫已离婚,是一个单亲家庭,现在合浦打工,她迫切要求警方尽快破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接到报案后,该所民警迅速行动,由受害人丽丽引路,连夜驱车赶到案发现场——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居委会岭脚村靠近风门岭水库排洪道旁的一个荒草坡进行勘查。在勘查中,民警提取到嫌犯作案后随手扔掉的几团纸巾,除此之外,现场没有获得其他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民警现场勘查完毕返回派出所后,所领导立即组织大家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争取尽快侦破该案。
心软受骗受害女孩夜间在街道上行走被陌生男子挟持到城区郊外荒野上强奸?专案组民警觉得案情蹊跷。15日凌晨2时10分,民警再次询问受害人丽丽,耐心开导,要求对方放开思想顾虑,向办案民警说出实情。经过一番思想工作,丽丽终于鼓起勇气道出了案情真相。
原来,4个多月前丽丽在互联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一个网名为“星恋”的男生蔡某。随后经过多次“网聊”后,蔡某便以认她为“妹妹”为由,一再提出要见她一面。丽丽虽与蔡某“网聊”多次,但对蔡某的个人信息毫不知情。3月14日晚,蔡某在“网聊”时再次约丽丽见面,并说狠话“如果这次不见面,以后就再也不必见面了”。年少无知的丽丽一心软便答应了。当晚他俩在约定的地点见面后,蔡某故作亲热,口口声声与丽丽以“兄妹”相称,并哄骗带她去吃“烧烤”。丽丽不知是计,便糊里糊涂上了蔡某驾驶的摩托车。
“网狼”施暴蔡某驾驶摩托车搭着丽丽在县城城区兜了一圈,接着向城区郊外开去。丽丽看到蔡某驾车离城区越来越远,心里一下慌了起来,说道:“这儿四处黑灯瞎火的,带我到哪去啊?”蔡某回答:“前面不远处便是乡村农家乐烧烤摊,那儿烧烤特好吃喔。”这时候将车开得更快了。没多一会,蔡某开车到廉州镇廉东居委会岭脚村靠近风门岭水库排洪道旁的一块荒草坡上停下。此时已是晚上10时许,蔡某趁着夜深之机,不顾丽丽的反抗和苦苦哀求,强行将丽丽按倒在草坡上实施强奸。蔡某施暴得逞后,开车将丽丽搭到县城迎宾路口附近时停下,沉着脸用威胁的语气说道:“你下车回家去,记住,今晚的事不许告诉别人!”说完便开车飞快地走了。
丽丽告诉民警,她是当晚通过约会第一次见到此人的,只知道对方姓蔡,年纪约摸20多岁。丽丽说,当晚她回到出租屋的家里,母亲发觉自己神情不对,一再追问,
她怕母亲责骂,不敢说出实情,只好说被人挟持上车强奸了。
智擒嫌犯专案组民警经过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蔡某第一次约见受害人施暴得逞后,不会轻易就此收手,很有可能还会利用“网聊”继续纠缠哄骗受害人。为此,警方决定将计就计,迅速制定一个抓捕“网狼”的行动方案。
3月15日晚上20时许,办案民警让丽丽用手机主动与网名为“星恋”的蔡某联系,经过一番“热聊”后,对方以为丽丽对他挺好,就提出当晚9时30分许在县城红林大酒店路口处会面,民警让丽丽当即应允。
当晚9时30分许,当“网狼”蔡某按照约定时间在县城红林大酒店路口处出现时,10多名民警突然出击,将其当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蔡某,26岁,合浦县廉州镇蔡屋村人。蔡某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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