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供销社“四强化”
推进扶贫品牌经营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川省平昌县供销社推出“深度参与、全面合作、捆绑发展、共建共享”的战略举措,加大对扶贫产业品牌保护力度,使之成为脱贫农户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转变观念,强化认识。合作开发农业产业经营是解决“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体制障碍的突破口,买断经营扶贫品牌是富民兴社的双赢之举,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高举合作大旗,懂合作、愿合作、善合作,在真诚合作中把为农民发展产业、推销产品的观念转变成为自己发展产业、推销产品的观念,把要我发展、要我推销的被动行为转变成我要发展、我要推销的自觉行为,在与农民及农产企业合作中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不断走向深入。
落实责任,强化组织。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扶贫品牌是全系统行动,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必须建立产业发展、产品经销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生产经营的组织领导。要层层分解经营目标,整合生产经营要素,落实工效挂钩责任制,完善多劳多得分配机制,形成全员有任务、全员抓经营的责任氛围。落实经销货款“一把手负责制”,履行账账、账实、账款动态监管,连带承担差款错货责任。建立银行专户管理货款,按日全额存入账户,按旬全额解缴到龙头企业指定账户。
健全网络,强化经营。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要在各级机构开办扶贫产品经营总店、专店、专柜,开展直接经营;对接辖区酒店、餐馆、超市、便民店等社会网点开展加盟配送经营;利用员工及社会关系开展代理经营。要适时策划展销会、推介会、有奖销售等营销活动,扩大扶贫产品知晓度和知名度,不断延伸产品的市场触角。
严格手续,强化管理。各地生产的农产品分企建立保管员负责制,以收购发票和交货单控制购销数量,超奖短赔。扶贫产品建立数量账,统一按企业保利价入账,坚持调拨手续,落实实物负责制,定时盘点,差款短货由实物负责人负责资金占压本息,连带追究企业一把手差款错货发生额20%的罚款。
特约记者 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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