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近日,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查扣的报废摩托车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处理现场,民警对报废车辆再次检查确认后进行销毁,做到无一遗漏,确保报废车辆不再上道路行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经统计,本次共集中销毁报废摩托车113辆。下一步,平昌公安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路面秩序管理,加大对无牌无证、逾期未报废机动车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逾期未处理的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集中报废处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戴丹刘勇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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