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维)1月7日,记者从市科知局获悉,为加快集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引进设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巴中市将安排研发机构引进专项资金,鼓励省内外知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在巴中设立科技类研发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由受益地财政给予补助支持。
《办法》规定,引进设立的研发机构,范围指在巴中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引进设立的研发机构将重点围绕巴中市四大新型工业、四大特色农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化开发研究和行业共性技术研究,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积极开展各类技术服务,为推动巴中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办法》同时明确,对研发机构落户的区(县)、巴中经开区将给予科研活动、建设用地、人才公寓、房屋租赁、机构设置等优惠政策,对其引进的人才、子女及配偶落户等提供配套服务。在经费管理与绩效考评上,将根据研发机构专项资金来源,分别由市、区(县)、巴中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研发机构经费使用、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和金融机构也将对研发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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