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环保局恩阳区分局局长陈大林(左一)查看饮用水源保护
2014年以来,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开展环境保护和治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推进环保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使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强化法治意识严守法纪和生态红线
加强普法教育,创优法治环境。一是通过会前学法、案例分析会、外出培训、法制讲座和召开案审委员会议等形式针对环保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等开展普法培训。二是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开展普法宣传。2014年以来,该局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31次,举办各类环保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6次,开展“法律七进”等普法活动7次,印发各类环保法律资料15000余份。
加强法纪约束,树立法治思维。一是坚持纪律红线不能碰触,要求环保干部严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优良的作风推进依法治理。二是坚持生态红线不突破,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务实的工作践行法治精神。
规范行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坚持职权法定,抓行政权力的清理。2014年以来,依法取消了审批前置要件3个,保留行政审批事项6项,取消1项。同时,重视制度建设,抓行政权力的规范,制定了运行流程图,明确了行政权力风险点,完善了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此外,重视权力监督,抓过错责任追究,对违规执法,人情执法,一经发现,严加查处。2014年该局上报的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四川省环保系统优秀案卷。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2014年以来,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09个,群众满意率100%。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该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从法定的60天、30天、15天缩短到30天、15天、5天,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从法定30天缩短到10天。
创优审批服务,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对重点项目采用提示函等形式提前告知环保准入条件,对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清除审批障碍。
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控。认真坚持五个不批,即:一是选址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二是环境保护规划或国家明令淘汰的项目;三是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项目;四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五是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2014年以来,否决了6起存在选址不合理等问题的建设项目。
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政策
加强环境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城乡环境安全。2014年以来,该局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4次,对5起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查处7件违法行为,规范整治排污口11处。
及时回应群众环保诉求,通过12369环保投诉平台、网上意见征集等搭建群众环保诉求渠道,专人负责意见收集、投诉受理、处理、回复。
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14年以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11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00余人次、车辆430多台次,检查企业、新建项目等418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家,罚款41万元,取缔关停环境违法企业4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件。
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推行信息公开。一是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开环保行政权力、执法程序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不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和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重视环保公众参与,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一是聘请2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和社会知名人士为社会监督员,对环保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二是请监督员和利益相关方通过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参与环保审批现场座谈和环境矛盾纠纷调解。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和审批公示,征求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2014年以来,对3个建设项目及时作出了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的决定,有效防范了新环境问题的产生。
朱雄 吴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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