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喜林 通讯员何帆 王思思)为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太白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按照陕人社发〔2019〕29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精心组织下,圆满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
此次调整养老金时间从今年1月起执行,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太白县1098名退休人员受益,人均增加养老金143.02元/月。
通过此次待遇调整,太白县企业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水平由调整前的2181.98元/月提高到2324.99元/月。目前,补发的养老金及当月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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