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柏桦
5月2日,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席卷了太白山,多支徒步穿越鳌山太白山的“驴友”队伍遇险,一时间20多人失去联络。接到报警后,当地紧急组织救援力量上山救援,在4个梯队50多人的救援力量持续搜救下,大部分“驴友”成功脱险,但仍有3人不幸遇难。
近年来,随着“驴友”徒步穿越热潮的逐渐兴起,因为缺乏专业的户外运动技能训练和必备的自救知识,因途中受困、失踪而引发的悲剧屡有上演,“营救驴友”似乎也成了每个小长假或出游旺季的“保留节目”。户外运动安全事故为何频发,陕西省提出的“驴友”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高昂的救援费用该谁来买单?在探险悲剧引起全社会对生命安全重视的同时,这些相关问题也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户外运动热潮兴起安全事故频发
户外运动源自18世纪的欧洲,其中包括登山、攀岩、悬崖速降、定向运动等项目,多数带有探险性。近些年,户外运动逐渐被我国民众所认可和接受。其中,以参与门槛较低的登山和徒步穿越等运动最广受欢迎,同时也是事故频发的主要运动项目。
2012年11月25日,10名来自湖北、四川、陕西的“驴友”,在徒步穿越太白县境内的鳌山时,因遭遇暴风雪,原计划两天完成的穿越活动以3名队友的遇难而结束。2013年6月12日,一名湖北籍的女“驴友”在穿越鳌山时失踪,就在搜救这位女“驴友”的行动尚未结束之时,6月16日,另一名张姓西安“驴友”在穿越鳌太线时,与队友走散后遇难。2014年9月9日,来自浙江、江西、福建、安徽等地的9名“驴友”在结伴穿越鳌山的途中,晚上在山上宿营时,一名男“驴友”因为失温在帐篷里休息后再也没能起来,不幸遇难。
位于秦岭腹地太白县境内,纵贯秦岭鳌山与太白山之间的主脉线路——鳌太线,是许多户外自助旅游者心目中的最佳探险地。其中,鳌山以爬升难坡度陡,沿途没有补给点著称,太白山则以路线绵延、景色绝妙著称。从鳌山穿越到太白山直线距离80公里,实际距离超过170公里的鳌太线,是国内最艰难的徒步线路之一。许多“驴友”和探险爱好者更以征服鳌太线作为“强驴”的标杆和挑战目标。而这条国内死亡率最高的徒步线路,其中的凶险远不如它的荣耀广为人知。
根据太白县生态办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17年5·4事件,鳌太线共遇难21人,失踪8人,包括没报案的,总共有30多人。每年接到“驴友”遇险报警7到8次,平均每个小长假都会接到至少1次报警。其实,户外运动安全事故不仅频繁出现在太白山上,在秦岭的各个峪口和热门的穿越线路中都时有发生。据陕西曙光应急救援协会统计,从2010年到2016年底,曙光救援队共在秦岭地区搜救102次,帮助412人脱离险境。
经验技术欠缺徒步穿越成事故频发项目
近年来,类似的“驴友”被困事件频频发生,而遇险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一些未开发的无人区或森林公园禁区,被困人员多为没有任何登山经验,缺乏专业知识的初游者。同时,很多没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游客盲目从众,使自己陷入险境,为景区、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中国登山协会发布的《2016年登山户外运动事故分析报告》中指出,低海拔登山和徒步穿越连续多年成为事故频发的主要项目,因为其参与门槛较低,参与人士对户外技能、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缺乏了解,相对易忽略安全的重要性,导致事故发生。
户外运动产业在中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重经济效益轻行业技能的特点较为明显,爱好者对户外运动知识的欠缺与自我保护意识的匮乏,成为安全事故频出的主因之一。户外运动者中更不乏仅凭一时兴起,在网上进行邀约、组队登山或徒步穿越的参与者。户外圈子里所谓的网约就是指无领队、无跟团费、全AA制的徒步方式,网约还有约定俗成的“三不问”原则:不问姓名、不问职业、不问隐私。而许多人都只是在网上学习过所谓“攻略”的入门级“菜鸟”,加之对路线、天气等因素不熟悉,缺乏实践经验,使得发生事故的几率大增。
目前,国内较有规模的登山或徒步地点都会有一定数量经验丰富,对气候、道路等都非常熟悉的当地向导,为游客提供相关服务。但许多户外运动爱好者,因为费用高昂、探险的心理需求或对自身经验技术的过分自信等因素,并不会选择请向导。例如,太白县为了应对鳌太线的穿越热潮,建立了向导库,吸纳了90多名有经验的村民向导,为前来探险的游客和户外运动爱好者提供服务。而5月2日鳌太线遇险的“驴友”团队正是因为对当地气候的不熟悉,才忽略了暴风雪来临前的预警。“驴友”们对户外运动安全的忽视和侥幸心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危险,甚至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监管力度不够“驴友”备案制度难以执行
随着我国徒步穿越的日渐火爆,相关管理规定的相对欠缺,对于前期管理和后期施救,都造成了一定困难。业界人士认为,相关部门应对“驴友”的户外运动设立门槛,加强监管并提供专业引导。
其实,早在2015年11月,《陕西省旅游条例》在修订时就已针对探险旅游安全等方面增加了许多条款。其中规定,在没有道路通行的地方或旅游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地方,组织开展穿越山岭、攀登山峰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做出风险提示,并提前五日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备案。违反该规定,将对组织者处500元至20000元罚款;给参与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明知组织者未依法备案参与健身探险旅游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参与者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然而,这项备案制度自正式实施以来却收效甚微。
“从2014年我到此上班以来,没看到一个‘驴友\’来备案。2014年以前,据我了解,备案的也寥寥无几。”太白县招商局局长、生态办主任陈军岐告诉记者,没有法律规定游客不准上山,游客上山前不备案又无法实施管理,他们只能在坚持备案登记制度的同时,发动村民组成平安志愿者团队,在农闲时劝阻不通过登记备案进山的“驴友”。
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登记备案是最人性化、最稳妥的安全保障,为何却难以执行呢?
“一部分人对于徒步穿越需要备案的制度可能不知道,另一部分人则是考虑会收钱、审批问题,觉得很麻烦而不愿意去备案。其实,简单的报备对于发生危险时,救援队的及时施救作用非常大。如果有关部门能将备案程序减缩、要求降低,这项制度也许会更好执行吧。”一位资深穿越向导这样告诉记者。
2016年4月4日,西安一所大学的18名学生以及6名“驴友”,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穿越鳌太线时遇到雨雪极端天气,最终被救援人员安全救回。按照新条例,这种没有备案的穿越要予以处罚,但事发后却不知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不明确的权责和执法主体,造成违法成本过低,缺乏威慑力的法律法规又怎么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
不菲的救援花费究竟谁来买单
2014年10月,6名“驴友”从秦岭石砭峪出发穿越牛背梁,结果因迷路而失联。经过救援队3天3夜的紧急搜救后,6名“驴友”被安全带出山,救援花费近10万元。据太白县生态办所初步概算,从2001年至今,太白县已在搜救“驴友”方面投入了五六十万元。救援“驴友”的巨大耗费究竟该由谁来买单?作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却始终找不到答案。
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第82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但法律条文对哪些费用属于应由个人承担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违规旅行的“驴友”遭遇危险时,政府必然要消耗公众资源全力救援,支出高昂的救援费用。而多数情况下,“驴友”却不用承担责任和相关救援费用,依然可以继续我行我素,随时再组织一场“说走就走”的任性旅行。目前,我国有关户外探险活动的法律条款几近空白,事故发生后的问责机制也不完善,对于此类“只救不罚”的做法,虽然饱受公众诟病,却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政府具有救援责任和义务,但不等于所有的救援费用都应由政府买单,不等于任性“驴友”毫无责任。政府依法承担救援责任,公民依法承担违规责任。只有套上法律责任的“紧箍咒”,真正触痛任性“驴友”,才能有效提升户外运动的规则意识、旅游安全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
6月1日,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在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安徽省旅游新规关于“驴友”违规遇险自负救援费用规定的出台,首次明确了违规“驴友”的个人责任,为违规旅游遇险情形中的各方责任划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依据。
我们热爱旅行,旅行的过程是美丽而自由的。正因如此,我们更要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将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法律规章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强化自律意识,提升风险意识,不对旅游安全抱有一丝的侥幸和怠慢,才是保护自身安全,享受美好旅行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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