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近日,宝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根据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调整了我市各级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
资料图
调整后,我市各级疾控机构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时,检测费用为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按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每人次15元;对于使用通过政府调拨、捐赠等形式获得免费试剂的,只收取每人次50元的检测服务费。开展病毒抗体IgG和IgM项目检测时,单项检测IgG或IgM时,检测费用为25元/人·次+抗体检测试剂费,同时检测IgG和IgM时,检测费用为35元/人·次+抗体检测试剂费。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已从2021年2月1日开始执行。(素材来源:宝鸡市发改委)
宝鸡新闻网最新原创作品:
文明宝鸡人必做的30件事
新闻推荐
2月2日,我市在市行政中心广场设置38块展板、70余幅精美图片,举办《深入开展新时期全国文明城市整体提升工作暨宝鸡市全民爱...
宝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鸡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