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邓锦龙 通讯员 白明瑛)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喜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这是全省唯一一家获此国家级殊荣的基层法院。
据了解,金台区人民法院已荣获省、市两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在深化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过程中,该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青少年犯罪预防、挽救并重,加强法制教育及宣传,坚持与专业机构长期合作,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工作,重视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针对辖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犯错青少年等群体,在学习教育、犯罪预防、惩治帮教等领域,有针对性的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及犯错青少年的感化挽救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的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了实际有效的帮助,深受社会各界认可和好评。
法院相关负责任表示,今后,金台区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在未成年人工作中不断巩固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更优的理念、更强的措施、更严的作风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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