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工作已有两年多,我接触到这么一群同事:对待工作,尽心竭力,为的是心中的使命;对待当事人,刚柔并济,为的是让公平正义普惠人民;对待新同事,热情赤忱,倾囊相授,为的是我们共同的检察事业。每一位前辈,都有值得学习之处,而其中让我感触最深、受益最多的,当属我的师傅、我的李姐——李子瑾。
进院第一天,科长安排李姐带我这个新手。当时的李姐刚刚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一番交谈过后,更让我心中多了份崇拜。
我想,李姐应该是一个时刻都会想着如何做好工作的人,才会在深夜突然发消息对我说觉得哪项工作可以怎么样做,才会在平日工作中有那么多创新又值得推行的想法,才会将部里的每件事都极其认真地对待、尽善尽美地完成。院里举行“安全教育六十天、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时,从最初的策划,到与公益机构、区内中小学联系,再到最后宣讲活动的展开与后期宣传,让我真切地感受到李姐的工作热情。确定宣讲内容时,李姐立即想到“校园五防课程”,引入专业的宣讲团队,使这次法律宣传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这样的做法也是全市第一家。许多荣誉的背后,总有旁人看不见的辛勤努力,正是因为李姐对工作高度热情、不辞辛劳,才换来了出色的工作成绩。
两年多的共事时间,听过许多对李姐业务能力的赞赏,欣赏过多次李姐在法庭上的慷慨激昂、义正词严,也见识到李姐过硬的理论功底、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案件的严格把控……的确,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用心学习的地方,但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她饱含热情和善良的心。
心怀善念,让李姐的法律工作更具有人性温度。记得刚刚工作不久,一次去看守所的路上,李姐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对待嫌疑人,我们的态度不能一味严厉,有些人走上犯罪道路也有许多无可奈何的原因。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并在每一次讯问前都要回想一遍。一般认知下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罪大恶极,但是哪有纯粹的坏人呢?我们的工作是用法律评价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但是我们不能用犯罪事实来评价嫌疑人的其他方面,甚至带有主观情绪的偏见。更让我内心触动的是,每次李姐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恳切的叮咛,从人生道路的选择到感恩父母、谨慎交友,她总是会用鲜活的事例、浅显易懂的道理,再结合嫌疑人的实际情况,与这些孩子耐心沟通。每每这时,我都会感到这份工作是多么有意义。
性格爽朗的李姐其实是一个细腻的人,让人感到无比温暖。她会在我生病时,发微信询问我情况;在我独自旅行时,叮咛我注意安全;在我遇到生活上的困扰时,化身“知心大姐”为我排忧解难;在我面对工作中的难题时,适时出现给我指点迷津……作为师傅,李姐不仅仅是在教我业务,更是用她自己的亲身实践,教我什么才是真正热爱工作,教我做人处事的道理,教我用善良、赤忱和真心,面对自己热爱的事业,面对朝夕相处的同事朋友,面对生命中遇见的每一个人。
宋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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