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 凤县新闻 麟游新闻 千阳新闻 陇县新闻 眉县新闻 扶风新闻 岐山新闻 凤翔新闻 太白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宝鸡市 > 宝鸡新闻 > 正文

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城乡低保对象每月分别增加42元、44元

来源:华商报 2018-12-04 02:14   https://www.yybnet.net/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日前,宝鸡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再次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对象每月分别增加42元、44元,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据悉,宝鸡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宝民发〔2018〕197号)文件,宝鸡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在2017年10月1日的基础上再次提标,城市每人每月增加42元,其中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和高新区保障标准由522元/人·月提高到564元/人·月,其余9县由502元/人·月提高到544元/人·月;农村每人每月增加44元,全市统一由3470元/人年提高到3990元/人·年,提标时间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12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惠及全市11.7万低保对象。

新闻推荐

咸阳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学员到渭滨办进行党性教育体检

本报讯(郑珂李冰)11月26日至27日,市委党校2018年秋季主体班——县级干部培训班、中青干部培训班共计90余名学员,分两批到秦都...

宝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宝鸡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城乡低保对象每月分别增加42元、44元)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