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现,宝鸡市高新第三小学在其官方微信号“宝鸡高新第三小学”校园服务一栏开设了微店,点击进入后是宝鸡高新三小学习用品商城。出售商品包括学生作业本、书写类文具、校服、红领巾等。学校称微店不盈利还给家长提供方便,也让孩子得到锻炼。记者咨询了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管公办还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不允许从事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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