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丁瑜 通讯员 冯彦林)近日,市民龙某某将车辆交给还未取得驾照的老公梁某某在高速上行驶,龙某某称丈夫正在考驾照,让他在高速上练练手,考试的时候就好通过了。对此,民警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了罚款。
9月23日下午,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在宝鸡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停在匝道处,副驾驶员位置下来一位男性,迅速坐在了驾驶员位置,驾驶员始终没有下车。这一点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刻上前指引该车驶入收费站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员梁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还在某驾校学习当中,而坐副驾驶的为梁某某的妻子龙某某。当民警问及龙某某为何把车辆交给无证的梁某某开时,妻子龙某某称:“他准备参加驾校考试了,就想在高速路上练一下手,由我在旁边教他,高速公路上路况比较好。”
办案民警介绍,驾驶机动车上路,前提是必须要有机动车驾驶证,可有的人偏偏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任性”开车,在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还将机动车交给对方驾驶的,一样也是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应依法处以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应依法处以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终,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宝鸡高速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无证驾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此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触碰法律的底线,罔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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