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在发放学前一年保教费和困难家庭补助时,要求家长持购物发票才能领取,家长质疑幼儿园此举加重孩子家庭负担。
幼儿园通知:凭发票才能领补助
6月12日,一名家长反映:宝鸡市高新区俊宝贝幼儿园当天在微信群里通知说“一免一补”拨款已到,请家长持发票来园领取学前补助及困难补助,限期两天,过期不候。
“政府出台惠民政策是为了减轻家庭供孩子上学的负担,现在我得先花几百元买东西开发票,这补助的意义在哪里?”该家长说。
据了解,宝鸡市于2011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简称“一免一补”。“一免”是指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免收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标准予以减免;“一补”是指在免收保教费的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实行困难补助。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教费直接减免;民办幼儿园要先收保教费,待政府资金到位后,再按标准向家长退还。
12日下午,俊宝贝幼儿园一名负责人称,6月11日,宝鸡高新区文教局马营教育组通知辖区幼儿园负责人开会,马营教育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求,今年辖区幼儿园在发放上述资金时,要让家长提供发票。“发票的名字必须开成孩子的,消费内容可以是食品、奶粉、衣服等。”
据介绍,高新俊宝贝幼儿园本学期减免学前一年保教费的涉及100多名5岁以上的孩子,标准是每学期450元;领取困难补助的有十几名孩子,标准是每学期375元。
文教局:索要发票行为不符合规定
6月13日,宝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名负责人表示,市上没有提出领取“一免一补”资金要提供发票的要求,幼儿园索要发票的行为不当。此次要发票的事发生在马营教育组辖区,起因是个别学前班的孩子不在幼儿园吃饭,困难补助无法抵扣生活费,又不能发放现金,所以要求家长提供购物发票,表明这些钱确实花在了孩子身上。但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擅自扩大了范围,让涉及“一免一补”的家长都提供发票。
13日下午,宝鸡市高新区文教局工作人员表示,领补贴要发票不符合规定,是俊宝贝幼儿园老师对会议精神理解错误导致,其他幼儿园没有发生类似情况。目前已要求俊宝贝幼儿园按照往年的办法发放相关资金。华商报记者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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