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 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宝鸡市在金台市民中心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见右图)。
这次活动由中共宝鸡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金台区委、区政府等联合主办,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会同区公检法、区市场监管局等 60多个部门及部分镇街、驻区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家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精心选择了群众应知、欲知的法律知识作为宣传重点,通过现场咨询教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向群众发放《宪法》、《法在社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读本 10000余册,发放与普法有关的生活用品 5000余份,让群众得到了真正的实惠。随后,金台区还将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借助新媒体平台推送《宪法》相关知识,旨在增强群众崇法、尊法、守法的意识。本报记者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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