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张社生(右)、科技科民警薛涛获得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授权签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张社生)9月21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授权签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中,宝鸡两名交警榜上有名。他们是全市公安系统首批持证上岗的“飞行员”,标志着宝鸡交警无人机空中执法更具合法性、专用性、规范性。
快捷方便的无人机进入人们视线,前期国家对于新兴民用航空器管理存在盲区,多次发生“黑飞”无人机干扰民航运行事件。为加强对民用无人机的管理,2017年5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自今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为保证宝鸡交警高空无人机执法质量,规范无人机使用,交警支队派出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张社生、科技科民警薛涛,赴西安参加为期一月的全封闭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民航规章、飞行原理、飞行技术、无人机的系统特性等知识和飞行技巧,并顺利完成相关考试,今年8月份,两人获得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授权签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也成为宝鸡市公安系统取得无人机操作资质的首批人员。
据了解,2016年10月17日,无人机空中执法正式在宝鸡市亮相,从此每周一早高峰,无人机都会出现在宝鸡各大重要道路,高空监管道路交通秩序,快捷、准确掌握路况信息,弥补道路固定监控抓拍摄像头盲区短板,起到了震慑违法行为的良好作用。2017年,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门购置了六旋翼警用无人机,增加了高空喊话、救援等功能,可以实时纠正道路违法行为,整治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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